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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招标将在2015年迎来颠覆性改变

发布日期:时间: 2015-01-14 13:33:47   浏览次数:3142   信息来源: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带着招标大年的期待,2014年的药品招标有些波折,不仅没能迎来丰收,计划年内出台的新政也未能落地。但可以看到,药品招标在2014年的推行中,还是呈现出一些明显的变化,新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也透露出诸多信号。

更值得关注的是,在新政提上日程及药价放开之下,政府放权或将在招标中得以体现,未来药品招标会迎来颠覆性的改变。

新政未定变革进行时

反复征求意见的《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性文件》,尽管到今日还未出台,但无疑是2014年最引发业界关注的一个药品招标焦点。之所以成为焦点,是因为该政策透露出了国家对于药品招标的改革信号。

“逐步放开,是一个比较明显的动向,但步子比较慢、比较小。”牛正乾指出,意见提出分类采购“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,急(抢)救药品,临床用量小的药品(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)和常用低价药品,直接挂网采购,由医院与挂网生产议定成交”,这就是明确放开的一大部分。

如果放开了,行政权力干预少了,并没有造成药价大幅上涨,或者给市场带来更好的结果,那么是不是应该更大范围的放开,让药企和医疗机构自主交易呢?简政放权,减少行政干预是十八大以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,既是信号,也是大趋势。

耿鸿武则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一新政策。他指出,可以把其看作对前15年药品招标的一个总结,也是对现有药品招标管理规定的一个重新规范,以及对当前药品招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的思考。而且,每一次征求意见,所反映出来的东西都不一样,从第一稿到第四稿,已经不再尖锐,反而越来越和谐。

“整体上来看体现了与时俱进,符合当前实际情况。”耿鸿武表示,新政考虑到了基药、非基药如何“相处”的问题,也考虑到了当下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的问题,兼顾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,还进一步明确了招标和采购、采购和使用的关系,对质量、价格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。

那么,当前的各地招标是否有比较符合未来大趋势的模式呢?

牛正乾指出,逐渐减少管制是药品招标中比较明显的特征,各地对于减少权力干预有所松动,虽然有些“不情不愿”,但行政权力管制会逐步淡出药品招标,这一定是未来大趋势。因此,从这一层面来看,上海模式、重庆模式相对比较符合今后的招标趋势,不过仍然放开得不够。

事实上,目前我国还没有探讨出一个统一的药品招标标准,就算新政出台,地方也会在此基础上,进行大量的完善和改善。现行各地的招标政策体现了一点,都具有各自的特色,如浙江是分类采购、河北是价格联动。

目前,《公立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性文件》还没有明确的出台时间表,此前曾有消息称将在2014年底或2015年年初发布,如今也未见踪影。

对此,耿鸿武指出,在药价放开后,这一政策的出台又会滞后,而且可能还会与药价放开实现联动,进行一些新的调整。但其本身已经传递出了一个信息:药品招标采购不会改变,仍然坚持向下推进。而且新政还细化了原来的分类采购规定,明确了将药品分为5类并各自采取的方式。同时,明确了双信封、价格谈判,肯定了现在的招采与量价挂钩、全程监管,创造性地提出了鼓励一票制,对于现有的网上招标采购的回款做出了肯定。

提及量价挂钩,耿鸿武进一步指出,目前量价挂钩还没有在药品招标中形成联动,往往“量”是一个“虚量”,所以不能挂钩。真正的量价挂钩应该像广东的招标方案及模式,每批有数量,每批企业竞价,竞价完了中标,中标完了采购。等下一批来了,又有数量。

行政与市场之争:招标制度仍存但会巨变

多年来,现行药品招标中的质量与价格,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,也曾引发了许多的争议,如唯低价是取、技术标质量评审等。如何实现质量与价格的平衡,值得深思。

对此,耿鸿武表示,从各地的药品招标方案中可以看到,价格与质量的问题在2014年并没有多大的变化。尽管各地的招标方案对质量评价标准做出了一些调整,也有许多业内人士称赞招标药品中更加重视质量了,但其实都没有非常显著的变化。

牛正乾则认为,药品质量与价格是两个完全不同层面的问题,放在一起,由行政干预通过管制确认是很难的。药品的质量好不好,药品的使用者(医生)比招标行政部门更清楚。

在发改委放开药价管制的背景之下,产品质量的优劣、价格高低,让市场自身去发现,在竞争性产品范围里,通过市场发现的价格肯定比权力干预的要科学。质量好的,自然就会得到一个好的价格,质量次的产品自然也会被市场淘汰。靠招标管制、靠行政权力干预,质量和价格是难以平衡好的。

他进一步指出,当前以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非常不合理,国家必须摒弃行政过度干预、行政代办的理念,改变管办不分、行政管理干预微观运行的现状,摒弃招而不采、招采分离的变相目录管制,归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权。

其实,对于行政主导和市场主导之争,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推行之初就一直存在争论,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最终的说法,而且今后仍然会持续存在。那么,政府和市场始终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吗?

“理论上是不矛盾的。当前的药品招标是以行政为主导,而且在各地招标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全部都是政府在做,这就超出了大家所说的政府管制界限,势必会出现行政干预过多。”耿鸿武表示。

他还表示,如果市场主导,也并非政府什么都不管了,连“游戏规则”都不制定。在国家今后的经济大环境下,政府需要多做监管的事,而不是操作的事。如药品招标,并非是政府来招,而应该是政府制定规则,进行监管,这样才是真正的市场化,才能解决现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矛盾。

同时,政府制定招标规则,也必须从规范的角度出发,而不是政府选择药厂、选择配送商,当前的政府就是一个集权和收权的角色,定供应商、定配送商,但付钱却不管,出现问题也不管,管来管去无非就是收紧手中的权利,导致腐败越来越多。

幸好,在药价改革方面,国家已经开始放手,这或许会成为政府放权的一个表率和信号,药品招标有望迎来市场化的线路。而对于药价放开之后将如何,当前业界不断有声音传出,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,会阻碍药价改革,再加上其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,或被取消。

“这是不可能的!”耿鸿武直言,招标是全球、全国最合理的采购方式,不可替代,同时是否以省为单位,核心不在于招标不招标的问题,而在于今后是否构建招标平台。

耿鸿武解释道,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不会变,但中间的形式与内容可能会发生一些重大调整。比如,药价放开之后,必然就要议价,而议价本身就是招标采购中的一种方法,议价制度其实就相当于一个竞价机制。今后,药交所可能会成为一种推崇的模式,但也是现有的招标模式过渡到药交所中的竞价模式,是对于药品招标制度的一个延伸,目前已经可以看到这样的发展脉络。

专家建议

今后的药品招标政府应该放开,由市场来解决更好一些,而且放开越多可能越好。同时,目前在技术标评审上的科学性,不足以反映出产品质量,需要医生来进一步考量。在药品招标过程中,应该摒弃如“大企业就一定好,小企业就一定不好”、“进口药质量一定好”等误区,否则会影响到企业及行业发展。对于企业而言,一是要专注政策,把准方向;二是要重视政府工作,真正把政府关系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,加强政府公共事业管理;三是提高中标技巧,学会如何与政府部门做好进一步工作。

——耿鸿武

取消由政府主导的以省为单位的统一招标采购管制,改为由医院或医院联合体自主招标采购,或者由医疗机构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标采购,确立医疗机构在药品交易中的市场主体地位,是大势所趋,而不是行政管制的招标。

——牛正乾